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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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中如何使用文字?

发布日期:2007-05-24 00:38:51 阅读次数:4225
在我国的涉外仲裁实践中,原则上以中文为正式语言,但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对当事人提交的各种文书和证明材料,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中文译本或其它语言的译本。 此项原则,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利益,大大方便了当事人,使得仲裁工作更加公正合理,更加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