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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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怎么办?

发布日期:2007-05-24 00:40:20 阅读次数:5657
涉外仲裁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这条规定不但弥补了民事诉讼法的不足,而且也解决了涉外仲裁的实际问题。在涉外仲裁实践中,有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是至关重要的,例如涉及到物权凭证的提单和合资企业账本。根据规定,一旦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仲裁委员会即可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从而保证仲裁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