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福州哑巴帮头目受审 团伙势力覆盖5省7市
信息来源:海峡都市报 发布日期:2007-05-17 08: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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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籍“哑巴帮”头目刘必坤,从1995年起,以连江县聋人书画社为幌子,以卖画为掩护,利用诱骗、胁迫和暴力等手段,招募到110多名聋哑成员,进行有组织地盗窃作案,其“分会”分布全国5个省、7个大中型城市,非法获利500多万元。刘必坤在福州购房、买车、赌博、养情妇、配翻译、请司机,过着极其奢侈的生活。日前,福州市中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盗窃罪、强奸罪等6个罪名,判处刘必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6名团伙成员,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
这么多哑巴扒手是如何凑到一起的?庞大的“聋哑帮”内部是如何运作的?他们的作案手段主要有哪些?本报记者为你揭开内幕。
小渔民成了“帮主”
今年41岁的刘必坤,是连江东岱镇人,在家排行老二,兄弟姐妹共5人,都是先天聋哑。由于先天聋哑,刘必坤小时候都是待在家里不出门。10岁那年,家里送他到古田聋哑学校念了6年的书,但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为了谋生,刘必坤就和他的兄弟一起出海捕鱼。21岁的时候,跟一位宁德的姑娘结婚,并生下两个儿子。
在过了七八年的渔民生活后,刘辗转来到福州打工、卖画。1995年时,他在福州碰到陈某,陈某说搞扒窃可以赚很多钱,并教他扒窃技术和发展手下的办法,刘想这是个发财的好办法,就召集几个人搞扒窃。1996年春节后,刘开始从事扒窃活动,主要练习是从烫开水里夹肥皂块。
起初只招三四个人,在福州赚钱不多,刘就到泉州“考察扒窃市场”。经过半年多的观察,他发现泉州乘公交车的人大多防范意识薄弱,而且这里扒窃之风还不是很猖狂,他觉得泉州扒窃“市场”有很大的空间,又很容易得手。1997年2月,刘必坤就带全体人员去泉州扒窃,分成2组。1998年始,“业务”越来越大,人数有十五六人,1999年收入就达10万元左右。之后,刘必坤又把眼睛瞄准到福州、广州等地。
由于原有的人马不能满足新“开拓”的“市场需求”,于是,刘必坤又开始安排亲信陈茂武、童德进去物色聋哑人。一旦看到街上打手势的人,他们就会凑过去与其套近乎,先叫来卖画,再劝他们扒窃,最后施以利益,将人骗到福州加入扒窃团伙。每招到一人,刘必坤就给他们每人奖100元。新加入的成员都要刘必坤过目,如果形象差、看上去就像小偷的,刘就坚决不要,分组时技术好的与差的进行搭配,以便顺利扒窃。进来的人不会扒窃,刘会专门安排人员来教他们。
扒窃搞“业绩提成”
以刘必坤为首的“哑巴帮”成立后,随着团伙成员的逐步发展壮大,1999年开始,除3个负责“后勤”的人是正常人外,他们的职责是,为刘必坤翻译、开车、给外出偷窃“工人”定餐、买车票、带被殴打的工人去看病,其余成员大部分是聋哑人,或身体某些方面残疾的人,最高峰时团伙成员达到120人。刘必坤在管理组织上,借鉴师傅陈某的“管理模式”,还在某些方面做了修改和补充,制定了组长及工人的分红、分工管理形式。
刘必坤实行严格的等级管理制度,他是“老大”又是团伙的总负责人,下设骨干、组长、工人等级别,所有的成员统一食宿、集中管理、集中培训,成员按每小组2至3人为单位,集体外出扒窃,作案地点大多是公交车、商店等公共场所。他们作案时极其隐蔽,分工明确,附近铁定有人打掩护。培训、分组后,团伙成员就会被分别派往广州、深圳、福州、武汉、兰州、上海、大连等全国各大中城市盗窃,如果所在城市“严打”,经刘必坤同意后,才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继续盗窃。
刘必坤根据各组“工人”技术水平,制定每天每人300元到3000元不等的盗窃任务。“工人”盗窃所得每天上交组长,由组长做账保管,再由刘必坤指派的财务管理人员,每月定期向各组收缴记账后,统一上交给刘必坤。年终开会时,对“工人”的盗窃所得按三七比例分赃,即“工人”分7成,刘必坤分3成,管理人员、组长等人的工资由刘负责发放。管理人员每年还可从刘必坤那分得赃款5万至8万元,组长可分到4万到5万元赃款。
年终还开“表彰会”
刘必坤还经常召开会议处理组织事务,2001~2003年年终,分别在福州市新店镇磐石村刘必坤住处等,召开全体成员大会,表扬偷得多的,批评“表现不好”的成员,强调“帮规”及分赃。春节过后,刘必坤还要召开组长会议,分配工作,并派各组外出到各自的地点扒窃。
刘平时就在福州发手机短信,指挥外出扒窃的各队人马。每过一个多月,就会召集在外的组长级以上人物回福州开会,交流工作经验、汇报工作情况,并把扒窃所得赃款拿回来交给他。他要求团伙成员,要多拉些人马,壮大队伍,谁做得好的话,可以提高在团队里的职务或者到过年时可以多拿红包,刘必坤平时也常督促成员之间相互交流经验教训,以便提高他们的“实战”技术。
在这样的组织架构下,大把大把的钱汇入了刘必坤的腰包,2000年扒窃赃款达80万元,2002年达300多万元,2003年8月,听说南平市的“哑巴帮”头目赖建伟被抓,刘必坤就让手下全部停工休息,当时扒窃赃款大概也达70万~80万元。
刘必坤为了牢牢控制住“哑巴帮”,2001年春节前后,他定下了10多条严酷的帮规,之后每年春节前后开组长会议时,他都会重申这些规定。一般都由刘写纸条交给团伙成员杜运利,由杜运利宣布,再由组长向“工人”宣布,公布后撕掉,怕被警察抓了,留下证据。
森严的“帮规”中还规定了“连坐制度”,如组员逃跑,要扣除组长工资;手下被警方跟踪,组长要被罚5万元;规定不准私吞偷来的钱,不准加入其他扒窃团伙,违反者要被打或砍手;记账数额要全部缩小100倍,这样做即使公安抓到人,从账目上看数额,就不会严惩他们,以逃避或减轻处罚等。平时帮内成员有不听话、表现不好的,就会遭殴打、罚跪等惩罚,女聋哑人还会被侮辱、强奸。
对工作不努力的“工人”采取打骂、罚跪、面壁等体罚措施,对“工人”的批评教育,都是由刘必坤主持的。如果违反了帮规,轻者罚跪、不给饭吃,重者要被砍手指、禁闭等,刘必坤位于新店镇磐石村的房子,就是用来惩罚工人的“监狱”。若有人敢逃跑或者被警察抓到供出其他组员的,其全家人就会遭报复。
2002年5月份的一天,刘必坤得知“叛帮”后加入南平赖建伟“哑巴帮”的女聋哑人敖某在广州后,即前往广州,要求手下人狠狠教训敖某。刘与赖两人谈判后,赖同意把敖交还给刘,敖某被带到广州小组的租住处时,被责令跪在大厅地板上,多人轮流用巴掌打她的脸和头,接着叫敖举杠铃,还用烟头去烫敖的手和背,在被殴打、罚跪的同时,敖某还被剥光衣裤等手段进行惩罚,要求敖某重新加入刘的“聋哑帮”。由于敖某一直不从,组长就指使在场3名“工人”,一起轮奸了敖某,直至敖某下身大出血,最终敖某被迫重新回到刘的手下。
挖墙脚吞并其他“帮”
慑于刘必坤的淫威,不少哑巴扒手不得不前来投靠他。外地的哑巴扒手如果要来福州发财,必须事先和刘必坤通气,否则不能“开工”,行窃时就可能挨揍,所以不得不加入刘的“聋哑帮”,找个靠山。与此同时,为了扩大自己哑巴帮的实力,刘把目标瞄准对手———赖建伟的团伙。
2003年1月8日上午10时许,刘必坤的手下在宁德市汽车站附近发现正要坐车的赖建伟的手下,即上前拦截,并向刘汇报,刘即指示童、谢、吴、杨等十几个组长,与工人将赖的手下5人抓住,带到闽东大酒店的一个房间关押。下午,龚、谢、吴来到该酒店,龚在得知黄某是赖的情妇后,将其放走。随后,刘指使龚将其他4人转移到吴在宁德租住处,由吴安排人进行看管。当晚,刘驾驶轿车将其4人“押”回福州,关押在新店镇自己的“监狱”里,其中3人在被关押了十几天后,被迫答应加入刘“帮”,还有一人在关押期间跳窗逃走。
2003年2月13日,刘必坤还指使“工人”前往建瓯,准备绑架南平“聋哑帮”头目赖建伟,因被赖发现未得逞。对脱离组织的何某、翁某等人,刘仍要求其每个月上交3000元人民币。
2004年6月14日,刘听说“赖建伟哑巴帮团伙在南平受审”的消息,就专门派人多次到南平市中院旁听庭审过程,时刻关注案件的进展,主要是听“聋哑帮”以什么罪被判刑,打探“哑巴帮”头目是否被判处死刑,有否讲到福州“聋哑帮”的事等。
为了扩大自己的影响力,2004年端午节,刘必坤指使手下等赶到宁德,找到另一独立门户的何某,要其每月交纳3000元给刘必坤,作为保护费。何某被逼无奈,每月如数上缴纳贡。
就这样,以刘必坤为首的“哑巴帮”,因其作案范围广、时间长、次数多,积累了巨额资产,具有很强的经济实力,以维持该组织的犯罪活动。他的手下,分别在福州市中心购买了房产9处以及汽车、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其本人也包养了一名情妇,并为其买了套楼中楼、马自达A6汽车等。
持枪报复未果落网
2004年8月,刘必坤手下的几个“哑巴帮”成员在公交车上行窃时被警方抓住,关进福州市治安拘留所时,和同监人员,也就是仇家产生矛盾,被释放后向刘必坤汇报。
当年8月25日,刘必坤指派其侄儿刘畅和赵文(化名)携带枪械,对已被释放的仇家进行报复,结果恶战还没开打,就被闻讯前来的福州市公安刑侦人员缉拿归案。
刘畅和赵文很快供认出“聋哑帮”,并供出犯罪团伙的种种内幕,包括如何行窃、分赃、销赃的“一条龙”管理模式,以及帮派内部的组织架构和运行。警方根据这些线索,经过一年多的奋战,终于将刘必坤抓获归案,摧毁了这个具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福州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专案组,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充分掌握了以刘必坤为首的“聋哑帮”进行盗窃、强奸、绑架等9项犯罪活动的证据。
2005年6月14日,200多个民警展开统一搜捕行动,分别在福州红太阳酒楼、新店镇盘石村、晋安区琯尾东新村、鼓山鼓四村等处,抓获刘必坤等20个犯罪嫌疑人。随后,警方又抽调近百名民警,组成审查、追捕、调查取证3个小组,又抓获陈某、何某等犯罪集团成员……至此,这一涉黑犯罪团伙宣告覆灭。
警方查明,刘必坤团伙成员在广州被查获作案591起,在福州被查获48起,在兰州、上海被查获6起。
□相关链接
南平“哑巴帮”
号称华东第一大“哑巴帮”的赖氏“哑巴帮”,从2001年以来,其头目赖某、黄某以卖画为掩护,以南平建瓯为中心,对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犯罪团伙进行遥控指挥,有组织地在各大城市进行犯罪活动,共实施盗窃、强奸、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各类犯罪近百起,获取非法利益250多万元人民币。
2003年2月,该“哑巴帮”先后在厦门和长沙失手,50余名成员被警方抓获。赖某潜逃至新疆库尔勒市。福建警方和新疆警方联手,于同年6月2日将赖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