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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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2011-11-30 07:08:39 阅读次数:1351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确立了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持续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积极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称“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以下称“三项建设”),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核心的基础建设不断加强,以强化监督管理为关键的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以安全生产法为基础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主旨的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深入。五年来,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瓦斯抽采量、利用量分别增长3倍和5倍,小煤矿由18145处降至9042处,实现了小煤矿数量压减至1万处以内的目标;安全执法行动深入开展,共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2.1万处、烟花爆竹厂点1.6万处,以及非法建设项目1.1万处,有效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稳步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一般隐患1277.4万项、重大隐患11.6万项,对27.6万处重大危险源采取了安全监控措施;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火灾)、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与“十五”末期的2005年相比,2010年全国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9.4%和37.4%,重特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6.6%和52.8%。全国事故死亡人数由2005年的12.7万人,降至2008年的10万人以下、2009年的9万人以下,2010年又进一步降至8万人以下。“十一五”规划任务全面完成,目标如期实现。
(二)“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进入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任务十分艰巨。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我国仍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殊时期,事故总量仍然较大,2010年发生各类事故36.3万起、死亡7.9万人。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十一五”期间年均发生重特大事故86起,且呈波动起伏态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尘肺病等职业病、职业中毒事件仍时有发生。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部分高危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尽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相对粗放。经济社会发展对交通、能源、原材料等需求居高不下,安全保障面临严峻考验。轨道交通、隧道、超高层建筑、城市地下管网施工、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问题凸显。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制度和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部分企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管理水平低下。
三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及应急救援能力亟待提升。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技术支撑能力不足,部分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传统监管监察方式和手段难以适应工作需要。现有应急救援基地布局不尽合理,救援力量仍较薄弱,应对重特大事故灾难的大型及特种装备较为缺乏。部分重大事故致灾机理和安全生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有待进一步突破。
四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权益面临繁重任务。一方面,部分社会公众安全素质不够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望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体面劳动”观念不断增强,对加强安全监管、改善作业环境、保障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为重要保障,以科技进步为重要支撑,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安全生产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实现区域、行业(领域)的科学、安全、可持续发展。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强化制度约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依法、规范、有序、高效开展的轨道,真正做到依法准入、依法生产、依法监管。
突出预防,落实责任。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坚持科技兴安,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安全科技研发与成果应用,建立企业、政府、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创新监管监察方式,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规划目标。
到2015年,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改善,安全监管监察体系更加完善,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下降10%以上,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较大和重大事故起数下降15%以上,特别重大事故起数下降50%以上,职业危害申报率达80%以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设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全面实现,全国安全生产保持持续稳定好转态势,为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专栏1 部分安全生产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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