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黑砖窑,实乃我们法制社会的奇耻大辱!
信息来源:新华博客 发布日期:2007-06-15 02: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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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刚刚曝出洪洞黑砖场工人过着“奴隶”生活,今天金羊网一篇《劳监部门涉嫌倒卖童工》再次挑动公众神经。
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读罢近来一连串的黑砖窑新闻,尤其是这些新闻就发生在自己的身边,不禁感到触目惊心,不禁要拍案而起,这简直就是今天法制社会的奇耻大辱!
是谁制造了这样的奇耻大辱?许多人一定会说,黑心的砖窑主呗!你看他们拿工人不当人,工人俨然“奴隶”。但是,我们的社会是法制逐步健全的社会,对于预防和遏制此类恶性行为有明确的规定,因而无论这些砖窑主的心怎样黑,都不可能会如此猖獗,甚至在一个省这样的范围内大量存在,近乎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看来监管部门难辞其咎!
从《劳监部门涉嫌倒卖童工》等一系列涉及黑砖窑的文章不难看出,山西的一些当地派出所、劳动监察部门在这件事情上的作为——要么监管乏力,睁只眼闭只眼装作没事儿人;要么执法犯法,与黑窑主串通一气,同穿一条裤子。
前者是表层现象,后者是深层原因。
监管乏力,有消息不“灵通”的缘故,同时也说明工作不够扎实,常常流于形式不能深入实际调查暗访。这是工作作风的问题,需要切实强化工作人员的观念。据了解,当前山西省全省正在开展“转变作风,狠抓落实”活动。而在事情暴露出来后,有些地方的派出所、劳动监察部门不是积极予以处理解决,而是与“黑人”的家人捉猫猫,与黑窑主沆瀣一气,充当他们的帮凶,倒卖童工。今天从一位省级媒体朋友那儿得知,当他前些日子介入黑砖场作报道时,当地县政府主要领导,甚至市宣传部门的领导都和他“打招呼”,其中的意思自然不必明言。这位朋友原以为当地已经分发了工资,妥善解决了工人的返乡事宜,但是昨天早晨又接到工人家属的热线,原来他所了解到的每位工人领到的工资额实际上是这几百名工人工资的总额,分摊每个工人的身上少得实在可怜。这位朋友气愤于这种行为,所以决定继续“揭黑”。
无论是黑煤矿“见怪不怪”,还是污染企业有恃无恐,或者是今天黑煤窑大量存在,我想,法制社会不患有不法分子存在,最害怕的是监督部门与不法分子狼狈为奸。这种行为说小了会损害民众的权益,往大了说就是玷污了政府形象,贬损了政府声誉,亵渎了法律尊严,直接的结果只会是民众怨声载道,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这些都发生在山西,作为一个普通的山西老百姓,诚恳地提醒山西省委省政府,以及各级党委政府注意了,虽然“狼狈为奸”者只是极少数,但是其危害性绝不能小觑,必须下大力气煞住这种社会不正之风。
据了解,目前全国总工会的有关领导正在洪洞,有关部门也采取了相应措施。
但愿这类奇耻大辱的事情不再发生!(孙宗林)来源:新华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