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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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新型腐败于法有据 情妇收钱照样算官员受贿

信息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日期:2007-07-18 01:50:22 阅读次数:835
7月10日,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赵詹奇情妇收受的55万元业务提成应计入赵詹奇的受贿额 。 7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十种新类型受贿行为的定性处理,将十种权钱交易行为入罪。其中第七条对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问题作了明确。 《意见》出台后的7月10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了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受贿案,明确认定其情妇汪某收受的55万元业务提成应计入赵詹奇的受贿额。此案的宣判警示国家工作人员,只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将达到立案标准的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不论双方是否共同占有,都将被司法机关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1.赵詹奇情妇收业务费55万元 出生于1949年的赵詹奇,原是浙江省交通厅厅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