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6-05-06 1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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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教育部
【发布文号】教育部令第15号
【发布日期】2002-12-31
【生效日期】2002-12-3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15号)
《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3月29日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陈至立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中国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规范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活动,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