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发布日期:2006-11-10 23: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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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信息产业部
【发布文号】信息产业部令第40号
【发布日期】2006-10-16
【生效日期】2006-10-1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信息产业部令第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已经2006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二十三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1年11月12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4号)同时废止。
部 长:王旭东
二00六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