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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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2007年第117号)

发布日期:2007-08-13 02:54:57 阅读次数:504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2007年第117号)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管[2007]17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07年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7]240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7月21日起,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0.72%调整为0.81%,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07%调整为2.34%。   二、从2007年7月21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09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41%调整为4.50%,五年期以上从4.86%调整为4.95%。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ΟΟ七年七月二十日 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 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年缴存 0.72 0.81 上年结转 2.07 2.34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41 4.50 五年以上 4.86 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