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关于对全地形车等产品进行强制出口检验管理
发布日期:2007-09-15 11: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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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地形车等产品进行强制出口检验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31号
【文 号】 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31号
关于对全地形车等产品进行强制出口检验管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临时对部分产品(详见附录)实施强制出口检验管理,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出境货物通关单》放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临时强制措施的解除另行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00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录:
HS编码
商品名称
3924100000 塑料餐具及厨房用具
3924900000 塑料制其他家庭用具及卫生或盥洗用具
7615190000 铝制高压锅
8703101100 全地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