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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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发布日期:2008-07-03 05:26:35 阅读次数:31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8〕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现将《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印发给你们。各地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规定编制本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局内各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于2008年8月底前送办公厅汇总。
  附件:全国税务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六月六日


全国税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  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的要求,结合税务机关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