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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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打律师”揭示的司法困境

信息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日期:2006-04-12 11:45:31 阅读次数:1604
3月下旬,北京一位律师前往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没承想在立案大厅里遭到该院行政庭庭长的“掐脖子殴打”。在纠纷过程中,出手打人的法官还公开扬言,“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说不立案,就是不立案”。听其言,观其行,天津这位法官的官威和官气真可谓一时无两。   汉语的“法官”中虽然有个“官”字,但并不意味着法官就是当官的。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解释,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也就是说,法官是通过审判活动以实现公平和正义的一类特殊群体。由于法官的特殊身份与职责,法官首先就必须对法律保持信仰、遵从与敬畏,必须在公务活动中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天津的那位法官,不仅对法院这个庄严的司法机构有僭越之心,不仅罔顾自己的职责,更是公然违犯法律、对公民施以人身伤害。从他的身上,哪里看得到一点公平与正义的影子?哪里能反映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庄严信条?   法官的素质参差不齐,已经成为我国法治进程的瓶颈之一,这样的结论并非空穴来风。法官的素质问题一方面体现为专业化程度不高,一方面还体现在缺乏基本的职业水准和法律意识上,更严重的是,受我国现行司法体制的影响与制约,一些法官有严重的衙门作风,官气十足、官相俨然。一些素质低下的法官不仅大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更是视寻求司法救助的公民如草芥。   两年前,黑龙江的一位法官因为听到村民说了几句粗话,当即就把村民夫妇铐将起来,送进了看守所。天津的这位庭长出于某种或许难以告人的原因,不仅不按照“法官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进行立案处理,相反,粗暴地侮辱律师与当事人,直至大打出手。这样的事情虽然具有偶然性和特殊性,但从中不难看出,法官的素质已经不能适应法治进程不断加速、司法改革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对法律寄予极高希望的时代要求。   法官殴打律师,不仅反映出个别法官素质低下的问题,还侧面反映出老百姓打官司难的现状。一桩普通的拆迁纠纷,法院为何拖延立案乃至断然拒绝受理?其中的道理并不深奥:起诉的一方是普通百姓,而被告却是与法院同一“级别”的南开区建委。庭长打人只是问题的表象,也许区法院为区建委“撑腰”才是实质。在粗暴的拒绝受理中,我们看到的是当事人的权利被漠视,法律的尊严被践踏,法院的自身形象也被矮化。   北京律师被殴打之后,多方寻求公正的解决,但令人惊奇的是,作为打官司的专门人士,他竟然找不到为自己伸张正义的渠道,而打人的法官也一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这样的结果让人黯然。难道说,在我们这个大力倡导司法公正的社会里,法院纠正自身的失误、真的就那么困难吗?如果这种是非确凿的问题都得不到解决,法院怎么能够做到定纷止争、维护正义呢?   据报道,北京律师协会已经就此问题向天津市有关方面发出质询函,相关维权程序也已启动。相信整个社会都在等待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