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图)
——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
王胜俊。
3月16日的北京人民大会堂,人民代表掌声如潮。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完成又一项庄严使命:选举王胜俊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这一刻镌入历史,众望所归又意味深长。时代的重托,党和人民的期望,凝聚成保障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作为共和国历史上第九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将带领全国30万人民法官和工作人员开启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新征程。
近日,王胜俊院长接受了记者专访。
法院工作最根本的要求是公正
记者:在今年全国“两会”召开过程中,不论是出席“两会”的代表、委员还是广大媒体,都对司法公正表示了很大的关注。您认为应该怎样看待这一现象?
王胜俊:公平正义是人类政治法律思想的核心价值,社会主义比以往任何社会制度更加重视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所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和神圣使命就是惩恶扬善、化解纠纷、主持公道、维护公平,为实现公平正义提供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关注司法公正,说明我们的工作与社会的要求还有距离,说明人们对公正司法的需求在增长,对公正司法的要求在提高,也说明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寄予信赖与厚望。这对做好我们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是促使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健全和完善司法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职责的动力。
实现司法公正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使法院的各项工作都围绕公正司法而进行和运转。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滥用司法职权的行为,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必须坚持刚正不阿的司法品质,坚持任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对任何合法利益一律平等保护;必须搞好法院的廉政制度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弘扬司法权威;必须研究保证实现司法公正的制度、机制、程序和技能,不断提高广大法官公正司法的能力与水平;必须认真研究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认识、看法和需求,让社会各界了解司法、理解司法,增进社会对司法的信心和信任;必须切实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做得到、靠得住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
根据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发展趋势,当前尤其要注意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依法统筹兼顾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依法平衡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的冲突,从而最终实现审判活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持续和谐发展。人民法院裁判活动既是一项司法职能,也是一项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既要强调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又要尽最大可能地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时效。
人民法院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一定要注重效率、讲究效果,片面追求公正或效率,不仅难保公正,也难保效率,人民群众也不会满意。
最大期望是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记者:您长期在政法战线工作,又有多年的基层工作经历。作为新当选的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您的最大期望是什么?
王胜俊:我是在党和人民的培养下从基层走上领导岗位的。担任首席大法官,我最深的感触是,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我们只能用它为人民谋利益。时刻把群众冷暖记挂心头,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法院是每天都能接触到群众的场所,当事人每天都会找上门来,要求我们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审判工作事关生杀予夺、定纷止争,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够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人民法官要始终把“人民”二字牢记心头,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不可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切不可对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漠然处之,切不可对广大公民的意见与建议置之不理。人民法院一切工作要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标准,努力为国家安全、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的分化和整合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利益格局的变动。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推进,法律调整的领域、层面不断拓展,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阶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期盼公平正义。如何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如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是各级审判机关必须解决好的问题。我们要更加深入地研究什么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特色,什么是社会主义司法活动的规律,如何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让人民群众从各级法院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次申诉,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和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搞好审判工作抓好队伍是关键
记者:在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中,您认为最重要的是要抓好哪项工作?
王胜俊:人民法院要不辱使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关键是要抓好队伍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前不久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强调,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强化政法干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意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政法干部队伍。我们要坚决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在加强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特别是要强调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审判水平。
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做好审判工作的组织保证。我们的法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审判作风建设,规范司法行为,规范法官的裁量权,完善司法权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和内外部监督,切实解决审判实践中执法不严、裁判不公的问题。要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立足于切实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要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查处法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维护好人民法院队伍的良好形象。
基层建设是人民法院工作重中之重
记者:您认为当前抓好人民法院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是什么?
王胜俊:加强基层建设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难点。人民法院80%的案件和人员在基层。基层法院尤其是人民法庭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是党通过司法途径服务人民、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基层法院和基层法官化解纠纷的能力,关系到社会纠纷能否解决在萌芽阶段。基层法院和基层法官的形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司法形象甚至是党的执政形象的认识。人民法院必须始终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道稳固防线,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切实全面提高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水平,是人民法院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一定要扎扎实实地抓基层、打基础,在建立健全基层基础工作机制、整合力量上下功夫,在调动基层法官和工作人员积极性上下功夫,在提高基层司法能力上下功夫,在落实基层人财物保障上下功夫,在帮助基层解决难题、提供服务上下功夫。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既要提倡继续发扬艰苦创业的优良作风,又要认真解决基层法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指导和促进基层法院改进工作。要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使基层法院充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张守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