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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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变卖法院查封车辆 重庆一出租车车主被批捕

信息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08-08-07 07:57:01 阅读次数:554

    新华网重庆8月7日电(记者黄豁)重庆市忠县出租车司机陈某将他人撞成重伤,法院决定对其车辆进行查封,谁知他却私自将查封车辆变卖潜逃,致使伤者得不到赔偿。近日,忠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批捕陈某。

    据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06年1月30日,陈某驾驶享有运营、收益权的桑塔纳出租车在忠县境内与一辆摩托车相撞,致使摩托车上的乘客杨某受重伤。2006年2月,忠县人民法院裁定查封陈某的桑塔纳出租车并交由其保管、使用,但不得毁损、转移、变卖。为逃避法律责任,同年4月,陈某在未告知法院的情况下,擅自将该车以24.6万元的价格卖与他人之后逃逸,导致同年8月忠县人民法院判决其赔偿被害人治疗费等8万余元的民事判决无法执行,使被害人在遭受身体和精神痛苦的同时得不到经济赔偿。

    2008年2月,忠县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6月陈某在河北省涞源县被抓获。忠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本案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嫌疑人的行为恶劣,为防止嫌疑人再次逃逸,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依法批捕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