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天津:超市当众翻老妇口袋被判贴“道歉公告”
信息来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发布日期:2008-08-11 03: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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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频道8月10日电 天津一家超市保安在无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以偷东西为名,让一名老妇当众翻口袋。日前,天津市南开区法院一审判令超市以公告形式在超市内向老妇赔礼道歉。
《每日新报》报道,不久前,年近六旬的刘奶奶在一家超市购物,结账后准备兑换积分奖品。这时,超市的保安
刘奶奶将超市告上法庭。她表示,超市人员的行为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故请求法庭判令超市向其赔礼道歉;在超市范围内张贴公告消除影响;赔偿其医疗费4000余元,并承担继续治疗的责任;赔偿其精神抚慰金5000元。
法院认为,超市在无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对消费者当众进行拦截、盘问、检查,已构成对刘奶奶名誉权的侵犯。刘奶奶为此发病就医治疗,不仅身心受到伤害,而且经济上受到损失。为此,她要求超市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法院应予支持。
法院判决写明,公告张贴时间为7日。如超市拒绝履行上述义务,法院将在超市范围内张贴该判决书,张贴时间为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