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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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提前5分钟按结束铃 江西一司铃人被判有罪

信息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08-12-05 09:17:50 阅读次数:518
   新华网南昌12月4日电(记者胡锦武)今年高考期间,身为司铃人的江西修水县教师樊孝良竟外出打麻将,并错误地提前5分钟按响结束铃。近日,樊孝良被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构成玩忽职守罪,但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6月高考期间,修水县一中校建办副主任樊

孝良被安排在修水县考区文史类考点司铃,并被告知司铃时间误差必须控制在20秒之内。6月7日上午,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樊孝良按时司铃开考后,回家代人打麻将,考试结束前返回司铃室,准时按响考试结束铃。下午数学开考,樊孝良15时准时按响开考铃后,又回家打麻将,在输钱后直到16时30分返回司铃室。当16时55分时,樊孝良误以为到了考试结束时间,遂提前五分钟按响考试结束铃。

    虽然主考听到铃声后,核定时间有误,并立即通知各考场继续考试。但仍有4个考场的考生提前5分钟离开考场,其他考场的考生也因错误铃声,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事件发生后,引起了一些考生和家长的不满。6月18日,经江西省招考办批复,同意对修水县考区文史类1853名考生,分别按1、3、5分钟实际耽误的考试时间,进行了高考成绩加分。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樊孝良身为国家机关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在高考司铃中,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