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0-01 10: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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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
(粤卫〔2006〕91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巩固我省鼠疫防治成果,进一步做好鼠疫防治工作,根据《全国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2006年~2010年)》,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2006年-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广东省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
(2006年~2010年)
为巩固消灭鼠疫成果,进一步做好我省鼠疫防治工作,根据《全国鼠疫防治“十一五”规划(2006年~2010年)》,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
鼠疫曾是严重危害我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传染病。据记载,鼠疫在我省流行自1866-1952年历87年之久,波及当时全省(含海南岛及现属广西的北海、钦州两市)69个县,病死48.6万多人。新中国成立后,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省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鼠疫群防群治运动,积极采取灭蚤、灭鼠、预防接种和宣传教育等综合性预防措施,于1952年有效控制了鼠疫流行。此后,我省针对鼠疫静息期特点,重点加强鼠疫监测和防治管理信息报告工作,狠抓以灭鼠灭蚤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的落实,安排专项经费在原鼠疫疫源地湛江地区开展灭蚤灭鼠工作,降低蚤指数和鼠密度;卫生、公安、工商、铁路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查处偷运旱獭、黄鼠等可疑染疫动物进入广东销售的违法活动,消除鼠疫隐患;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建设,净化环境等综合防治措施,从1953年起,我省至今没有发生鼠疫病例,鼠疫防治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
但是,目前我省鼠疫防治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近年来,我国鼠疫疫情出现反复,新疫源地不断出现,部分鼠疫静息疫源地重新活跃,动物鼠疫流行范围逐渐扩大,鼠疫整体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二是鼠疫正沿历史路径从毗邻省份或地区步步逼近我省,存在再次传入我省可能,尤其是北方鼠疫由旱獭、黄鼠等动物携带传入的风险增高;三是原鼠疫疫源地雷州半岛的鼠疫流行环境尚未彻底改变,主要鼠疫传播媒介(黄胸鼠和印鼠客蚤)密度多年来均持续处于较高水平,有重新爆发、死灰复燃的可能;四是鼠疫防治机构基础设施欠落后, 监测设备简陋,专业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不高。此外,还存在医务人员及广大群众对鼠疫防治意识不强等问题。
二、工作原则、目标和任务
(一)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因地制宜,综合防治,突出重点,科学规划”的原则。在各级政府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加大对鼠疫防治工作力度,增加投入,加强对外合作,落实综合防治措施,保障本规划顺利实施。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工作目标。
采取措施降低鼠疫宿主动物和媒介的密度、数量;以原鼠疫疫源地湛江地区为重点,加强鼠疫防治队伍建设;扩大动物鼠疫监测范围,提高监测水平和预警能力;加强和利用鼠疫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和沟通疫情动态,发现和控制动物间疫情;加强区域联防,防止人间鼠疫的发生和流行;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密切部门配合,巩固鼠防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工作任务。
(1)强化政府职责,加强法制管理。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鼠疫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把鼠疫防治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加大对鼠疫防治工作经费投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保证鼠疫控制工作必需的经费和装备,确保鼠疫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广东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鼠疫防治工作法制化管理水平。
(2)加快机构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
完成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鼠疫强毒实验室和湛江鼠疫防治研究所综合大楼建设,以及三个疫源县(廉江、遂溪、雷州)鼠防机构生物安全柜等实验设备的配备,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
加强鼠疫专业队伍建设,培训省、市级鼠疫防治人员,重点加强鼠疫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及实验室检验检测人员。将鼠疫人员的培训纳入继续教育范畴,逐步改善鼠疫防治人才缺乏的现状。
(3)建立完善鼠疫监测体系,提高鼠疫控制的应急反应能力。
①病例监测。
“十一五”期间,按照《全国鼠疫监测方案》和《广东省鼠疫监测方案》,完成全省各市、县(区)的病例监测任务。
②动物、媒介监测。
按照《广东省鼠疫监测方案》要求,在全省鼠疫疫源地、非疫源地开展对宿主动物和媒介的监测,至2009年完成全省非疫源地区监测一轮,及时发现和控制动物疫情,防止发生人间鼠疫。
③进一步完善《鼠疫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及时上报动物和人间疫情监测资料。提高省、市、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理、分析和反馈监测数据分析能力和预测预警能力。
(4)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打击非法贩卖销售旱獭、黄鼠等疫源动物行为的专项活动,严防动物鼠疫输入。
(5)加强科学研究,提高鼠防技术水平。
①完成原鼠疫疫源地健康人群F1抗体阳性调查工作,明确鼠疫疫源地健康人群鼠疫F1抗体阳性的流行病学意义,评估湛江地区鼠疫疫情风险,为进一步做好鼠疫监测提供科学依据。
②在鼠疫疫源地开展鼠类、蚤类耐药性调查及现场控制应用等研究,科学指导鼠疫媒介控制工作。
③研究推广鼠疫监测、诊断新技术,把核酸序列检测、抗原快速检测、酶联免疫吸附实验和PCR检测方法应用到鼠疫监测中。
(6)开展鼠疫防治知识全员培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①对全省各类医务人员进行鼠疫等烈性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基础知识的培训,提高应对鼠疫监测、处理和反应能力。
②各地要积极开展鼠疫的应急演练,提高反应能力,规范各地鼠疫应急队伍、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
③制作宣传海报与折页发放全省各地,大力普及“三不”(不捕、不剥食、不携带疫源动物及产品)和“三报”(报告病(死)鼠、报告疑似鼠疫病人、报告原因不明高热和急死病人)等鼠疫防治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和鼓励群众开展灭鼠灭蚤活动,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卫生素质,主动参与鼠疫防治工作。
(7)加强对外合作。
在“十一五”期间,派遣鼠疫防治专业人员外出学习,加强与重点省份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
(8)完善鼠疫联防联控机制。
进一步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联防区域内各地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切实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鼠疫疫情的发生、蔓延和远距离传播。加强与交通、检疫等部门的联防合作,互通信息,完善联防联控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依法管理。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鼠疫防治的法制化管理,各部门各司其职,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保障,提高和落实鼠防一线工作人员的待遇,加快培养新的实用型人才的速度,依法开展鼠疫防治工作。
(二)各级政府加大鼠疫防治经费的投入力度,根据鼠疫防治工作的形势与任务,保障其所需的经费。
(三)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落实相关建设项目。
(四)加强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提高鼠疫防治队伍中高学历、高职称人员的比例。
(五)加强督导,开展鼠疫防控检查考核,及时分析评估防控形势,不断改进和完善防控工作。
四、监督检查
“十一五”期间,省卫生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鼠疫防治工作督导,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对全省各地鼠疫防治技术工作的检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