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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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启用广东省经贸委和广东省国防工办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0-01 11:47:30 阅读次数:516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启用广东省经贸委和广东省国防工办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通知 (粤经贸法规〔2006〕449号)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委决定启用“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行政许可专用章”和“广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行政许可专用章”。“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行政许可专用章”9枚,按业务职能分工,分别标以阿拉伯数字1-9;“广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行政许可专用章”1枚。专用章的使用范围是: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行政许可补正材料告知书、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告知书、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变更/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回证等。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经贸委和广东省国防工办行政许可专用章式样(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