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与我联系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0-01 11:54:48 阅读次数:497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粤府函[2006]15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决定对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9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和适用地区见附件,深圳市按《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执行)。市辖县以及县级市经济发展水平与市区差异较大的,可以执行低一类标准。   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三、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加强检查监督,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附件: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表(略) 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