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6-10-01 12: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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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83号)
《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8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十届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黄华华
二00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综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