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与我联系

“辽源打黑第一案”终获公正判决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08-12-15 00:57:16 阅读次数:523

    省高院院长亲自裁定发回重审

    “辽源打黑第一案”终获公正判决

    被称为“辽源打黑第一案”中的“黑老大”刘文义被判了20年刑期,服刑3年后却在一些腐败法官和监狱领导的暗箱操作后蹊跷改判、减刑出狱。由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

文显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将该案发回辽源中院重审。12月12日,辽源中院终于还法律一个公正:“黑老大”刘文义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30万元。其他7名被告人同时被分别判处20年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被并处罚金。

    刘文义6年前也曾被如此判决。

    由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极少数法官贪赃枉法,司法程序上几经来回,2004年12月刘文义被改判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5万元。

    刘在吉林省梅河监狱服刑期间,因吉林省梅河监狱原副监狱长安彤晨(因徇私舞弊减刑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等人捏造事实、虚拟立功材料,刘文义被减刑。

    2005年2月2日,服刑仅三年的刘文义即告出狱。(记者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