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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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结算2005年本市补充保险基金收益分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0-03 07:39:30 阅读次数:475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结算2005年本市补充保险基金收益分配的通知 (沪劳保福发(2005)44号)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参保单位:   根据2005年基金运营的实绩,现将2005年补充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生活补贴费的收益分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的收益分配   参保单位和个人按《上海市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试行意见》[沪社保业一(1997)18号]、《关于单位工资总额超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以上部分提取的养老保险费专项用于补充保险的通知》[沪劳保补发(2000)28号]、《关于本市小城镇补充社会保险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3)47号]文件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按补充养老保险的收益分配率计算收益。其中各参保单位和个人2004年末的补充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按4.00%的收益分配率计算收益,2005年各月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按下列各月的收益分配率计算收益。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收益率%  4.00  3.67  3.33  3.00  2.67  2.33  2.00  1.67  1.33  1.00  0.67  0.33   二、关于被征地人员生活补贴费的收益分配   按《关于本市小城镇补充社会保险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3)47号]文件缴纳的被征地人员生活补贴费,按被征地人员生活补贴费的收益分配率计算收益。其中被征地人员2004年末生活补贴费个人账户的储存额按1.44%的收益分配率计算收益,2005年各月缴纳的被征地人员生活补贴费按下列各月的收益分配率计算收益。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收益率% 1.44 1.32 1.20 1.08 0.96 0.84 0.72 0.60 0.48 0.36 0.24 0.12   三、参保人员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缴纳的个人补充养老保险费,参照补充养老保险的收益分配率计算收益。   四、市、区、县补充保险经办机构应准确、及时地做好2005年度的补充保险收益分配和记入个人帐户的工作,向各参保单位和个人发放有关对账凭证。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