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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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保局关于实施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0-03 08:32:27 阅读次数:446
上海市医保局关于实施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医保办,各区县少儿学生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   9月1日起本市实施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欢迎。同时一些市民来电咨询少儿学生基本医疗的保障内容,以及哪些医疗费可以报销。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少儿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的医疗保障待遇为:保障对象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可以报销50%;保障对象发生的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及肾移植前透析治疗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专科门诊的门诊医疗费,符合规定的可以报销50%。为此,请在工作以及宣传中应避免“少儿学生医保大病重病报销50%”的提法,而应按文件规定完整表述。   特此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