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北京民办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0-08 02: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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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北京民办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教计〔2006〕26号)
各区县教委,各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办教育工作,市教委制订了《2006年北京民办教育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二00六年五月十七日
2006年北京民办教育工作要点
2006年北京民办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增强民办学校发展能力,提高民办教育质量,促进我市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主要工作思路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推动我市民办教育法制化建设;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制度建设,推动我市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科学发展;加强信息、评估工作,提高我市民办教育的诚信度;加强对民办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提高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水平。
一、配合市人大认真做好《北京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立法工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法律规定,根据北京民办教育发展实际和发展要求,配合市人大认真做好《北京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立法工作。对于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要继续加强研究,确保《实施办法》符合首都发展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切实推动北京民办教育依法规范、持续健康发展。
在《北京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出台以后,要认真组织宣传,做好普法工作,通过培训、学习班等形式,切实加强有关执法部门、办学者、管理者和师生对法律的理解和贯彻落实。
二、加强对我市民办教育的管理指导与服务工作
(一)完善我市民办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体系,统筹协调北京民办教育发展。健全市、区县教委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区县民办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二)建立健全民办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强化民办学校内部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对民办学校的激励表彰制度,关注并协助解决一批民办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一步推进民办高校校务公开制度。要针对民办学校多址办学、跨区办学问题拿出管理意见。
(三)依据政府职能转变原则,合理将民办教育管理的部分职能,依托社会中介组织实施,探索民办教育管理和监督新机制。重视发挥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和学校的自我管理功能。
(四)开展对民办教育机构的评估,引导民办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发挥好评估的引导、规范、鼓励、促进作用。组织开展其它专项检查,为民办学校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
(五)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促进民办学校诚信办学。继续做好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颁发文凭的监督与管理,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提高我市民办教育的诚信度。
(六)重视北京民办教育信息建设工作。建设“北京民办教育信息网”,把该信息网建成我市民办教育的重要信息平台,集中宣传一批办学水平高、社会信誉好的民办学校,宣传一批从事民办教育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办好《北京民办教育信息》。
三、加强党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一)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办公室同市委教育工委有关处室、各区县委教育工委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指导。
(二)进一步健全民办高校党组织,推动学校临时党支部向正式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迈进,召开民办高校临时党支部建设经验交流会;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党建工作和管理工作,健全学校党组织。落实、发挥民办高校党组织作用。印发《加强北京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召开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交流研讨会,切实发挥党组织在学校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三)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京发[2005]13号),以及两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北京民办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试行)》(京教工[2005]4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特别重视进行以“八荣八耻”为具体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四)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建立健全机构,配备必要专兼职教师,实施民办高校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工程;加强民办高校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培训力度;加强民办高校学生法制教育;组织专家报告团,到各民办高校巡回开展“心理大讲堂”、“法制大讲堂”。
(五)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我市民办大学生的文化体育生活。将学历民办高校大学生运动会纳入到北京大学生运动会中;支持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定期组织全市民办学校文艺汇演活动,组织一些专项比赛,如奥运英语演讲比赛、数学建模大赛、计算机大赛等。
四、加强教师、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师德建设
(一)把教师、干部队伍建设和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推动。开展民办学校管理干部培训和教师培训。制定民办高校管理干部和教师培训规划,重视培训工作,提升民办学校管理干部素质和管理水平;依托高校教师培训中心对具有学历资格的民办高校教师进行培训,提高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素质和教学水平。制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指导意见。
(二)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民办学校教师教书育人的水平。深入挖掘报道优秀干部教师的典型事迹,树立一批师德标兵,进行表彰奖励。各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规章制度。
五、推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把民办学校的安全稳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成立北京民办教育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联合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和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发挥消防、工商等政府有关部门职能,共同抓好这项工作。在有条件的民办学校实施“科技创安”工程,运用科技手段促进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六、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北京民办教育的发展思路、发展规划与发展政策
加强我市民办教育研究。市教委有计划地开展调研活动。充分依托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等有关研究部门,充实北京民办教育研究力量,加强北京民办教育研究力度,尤其注重民办教育政策研究与管理研究。把科学研究作为北京民办教育政策制定的根本依据,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基础,推动科学决策、科学管理。重点对民办教育行政性评估与社会评估的结合、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学校的资产监督管理与财务规范制度、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等进行研究。
七、加强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民办教育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有计划地组织国内或国际民办教育考察和学习活动。支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