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0-08 02: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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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劳社医保发[2006]107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了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调动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保险基金合理支出,我们在认真总结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试行情况的基础上,对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