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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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0-11 01:32:27 阅读次数:359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的通知 (浙价服〔2006〕92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有线电视初装费和视听维护费标准的通知》(〔94〕浙价费联35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广电厅《关于浙江省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收费问题的通知》(浙价费〔1997〕65号、〔1997〕财综20号、浙广厅〔1997〕12号)下发以来,有力地促进了我省有线电视的发展,但在执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出现一些价格矛盾和纠纷。为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保障有线电视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有线电视行业的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有线电视服务收费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有线电视入网费   有线电视服务机构对申请安装有线电视的用户,可以收取有线电视入网费。居民用户的有线电视入网费标准为每户300元;非居民用户的有线电视入网费按每个接收终端计收,基准价为180元,有线电视服务机构可在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与用户协商确定。   有线电视服务机构对建筑物有线电视管线实施预埋,已收取配套设施建设费或预埋工程费的,不得再向申请安装有线电视的用户收取有线电视入网费。   农村有线电视独立小前端(小有线电视网)的入网费基准价为每户150元, 有线电视服务机构可在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与村民委员会协商确定。   二、关于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有线电视服务机构可以向收视有线电视的用户收取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居民用户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具体标准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文件执行;非居民用户的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接收终端计收,每个接收终端收费标准按不超过居民用户的标准,由有线电视服务机构与用户协商确定。   农村有线电视独立小前端(小有线电视网)的基本收视维护费为每户每月5元。   有线电视用户申请暂停使用有线电视网络的,暂停期间有线电视服务机构不得向用户收取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三、关于有线电视其他收费   1、暂停、恢复使用收费。有线电视用户向当地有线电视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暂停使用有线电视网络的,办理暂停手续不收费。用户申请恢复使用的,可收取恢复使用费(含材料费)每户30元。   2、移址收费。有线电视居民用户向当地有线电视服务机构提出申请要求移址,有线电视服务机构可向申请用户收取移址服务费(含材料费)每户50元。非居民用户的收费由有线电视服务机构与用户协商确定。   3、转户(改名)收费。有线电视用户把原户主转为其他户主的,有线电视服务机构可向要求转户的一方收取转户(改名)手续费,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次10元。   四、有线电视服务收费是重要的公益服务收费,有线电视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有线电视服务收费政策,规范价格行为,自觉接受用户及社会的监督,不得自立项目乱收费或超标准收费。   五、本通知自2006年 5月1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有线电视初装费和视听维护费标准的通知》(〔94〕浙价费联35号)同时废止。其它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浙江省物价局 200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