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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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购置房屋用于廉租住房征收契税的批复

发布日期:2006-10-11 01:34:12 阅读次数:363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购置房屋用于廉租住房征收契税的批复 (浙财农税字〔2006〕16号) 杭州市财政局:   你局《关于政府购置房屋用于廉租住房契税政策问题的请示》(杭财农〔2006〕3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房改办等部门购置或接受捐赠用于廉租住房用途的房屋,对其承受权属按规定照章征收契税。   此复。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