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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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06-10-11 08:24:55 阅读次数:562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号)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已于2003年6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现于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2003年6月27日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2003年6月27日浙江省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销售、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