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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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核定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0-12 08:56:34 阅读次数:890
福建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核定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2006〕服64号 2006年2月23日) 各设区市物价局、卫生局,省属各有关医疗机构,省血液中心:   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卫规财[2005]437号)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将我省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对公民临床用血的收费包括采供血机构供应价格、配血费和储血费。   采供血机构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的价格含血站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的费用。   配血费按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执行。   储血费由省物价局会同省卫生厅另行制定,在制定前暂按每袋8元计价,医疗机构收取此项费用后,原临床用血服务费同时取消。   二、采供血机构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的价格如下:   (一)全血,每200毫升220元。   (二)手工分离成分血   1、红细胞悬液,每单位(200毫升全血制备)210元。   2、浓缩血小板,每单位(200毫升全血制备)100元。   3、冷沉淀凝血因子,每单位140元。   4、洗涤红细胞,每单位290元。   (三)手工分离冰冻血浆   1、新鲜冰冻血浆,每100毫升40元。   2、普通冰冻血浆,每100毫升30元。     (四)机采成分血   1、单采血小板,每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1380元。   2、单采粒细胞,每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1380元。   3、单采淋巴细胞,每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1380元。   (五)冰冻血液   1、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手工法每单位340元,机器法每单位460元。   2、冰冻单采血小板,每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1540元。   (六)滤除白细胞血液   凡经过滤除白细胞的红细胞悬液、全血、浓缩血小板、冷沉淀凝血因子、新鲜冰冻血浆、普通冰冻血浆、洗涤红细胞、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等血液品种每袋可加收20元。   (七)滤白单采血小板,每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1500元。   (八)病毒灭活血浆,每100毫升加收40元。   (九)RH阴性及其他稀有血型血液,以同类同品种RH阳性血液供应价格的150%计价(病毒灭活血浆除外)。   (十)辐照血液,每袋60元。   三、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收费实行减免政策,减免的具体范围和比例,按《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得向患者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五、本通知自2006年3月15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再重新核定。《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4]服413号),试行期延至2006年3月14日止。此前我省有关公民临床用血收费的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