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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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0-14 06:51:33 阅读次数:346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豫政[2004]6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漯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4]69号)精神,对漯河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撤销郾城县,设立漯河市郾城区、召陵区。   二、将原郾城县的城关镇、孟庙镇、商桥镇、裴城镇、新店镇、龙城镇、黑龙潭乡、李集乡和源汇区的孙庄乡划归郾城区管辖,郾城区人民政府驻海河路。   三、将原郾城县的老窝镇、召陵镇、万金镇、邓襄镇、姬石乡、青年村乡和源汇区的天桥街街道、翟庄乡、后谢乡划归召陵区管辖,召陵区人民政府驻人民东路。   四、将原郾城县的大刘镇、阴阳赵乡、问十乡、空冢郭乡划归源汇区管辖,源汇区人民政府驻老街。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所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行政区划调整中的各项工作要本着认真、务实、节俭的精神进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