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煤炭条例
发布日期:2006-10-14 09: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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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8号)
《河南省煤炭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9月30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
河南省煤炭条例
(2005年9月30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