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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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

发布日期:2006-10-14 11:15:36 阅读次数:324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  (第156号)   《安徽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已经2003年5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 王金山                        二00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安徽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                (2003年7月1日)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须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开采砂石、生产砖瓦取土涉及文物保护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