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中国将推动命案审讯全程录音录像防止刑讯逼供
信息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06-05-17 23: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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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1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监督刑讯逼供行为,中国将全力推动对命案和涉黑案件全程录音录像。
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局长何挺在发布会上说,随着国家司法进程的发展,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不但要保护受害 人的合法权益,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要采取措施同等保护。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是公安机关今后的发展方向。
目前,越来越多的地方公安机关对命案嫌疑人的审讯实行了全程录音录像,特别是在上海、浙江、广东、江苏和北京等省份。
何挺指出,由于中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而且警力资源有限,同时中国目前又处于刑事案件的高发期,所以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的条件还不成熟,但是全力推动对命案和涉黑案件全程录音录像仍然是工作的大方向。
据悉,在今年即将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公安部明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对涉黑案件中主要的犯罪嫌疑人都要全程录音录像。
2005年8月1日开始,全国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实行“办案公开制度”。公安机关在立案、破案后要向群众回告,命案要每个月回告侦查工作进展。在办案中,警务人员要向犯罪嫌疑人和证人告知其权利义务。同时公安部还要求对办案的程序、时限、主要进展和结果要公开,接受群众查询。
同时,检察机关在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等环节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进行监督,并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设立驻所检察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