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登记规定
发布日期:2006-11-25 06: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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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88号)
《海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登记规定》已经2005年5月1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卫留成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海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登记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登记,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