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6-11-27 09: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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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01号)
《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9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周伯华
二○○五年十月十九日
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业协会,是指经依法批准成立,由同一行业经济组织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