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周律师,江苏连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优秀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具有法律本科、会计专科学历,熟悉经济,精通法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从业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诚信为本、专业取胜的执业理念,杨周律师先后为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峰矿业(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盐业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详细介绍]
山东15年支付国家赔偿金1.2亿
信息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10-05-18 01:30:57
阅读次数:390
新华社济南5月17日电 记者王海鹰 骆珺 《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15年来,山东省共处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7079件,支付赔偿金额近1.2亿元。这是记者17日下午从山东省人大内司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7部门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消息。
截至2009年底,山东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各自系统的刑事赔偿案件或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分别为372件、575件、117件,累计赔偿金额分别为586.56万元、213.12万元、734.67万元;省、市两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共审理各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或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708件,决定赔偿335件,赔偿金额累计1315.4553万元。此外,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还审理行政赔偿案件5680件,判决支付赔偿金额累计9111.5376万元。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爱卿在发布会上说,通过加强国家赔偿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国家赔偿工作制度、督导国家赔偿促进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司法赔偿联席会议制度增强工作协调配合等措施,近年来,山东省的司法赔偿案件呈现下降趋势。2009年,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案件均得到妥善解决,没有一件因为赔偿请求人不服而申请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决定。